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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 時事議題 l 雇主要求員工自主健康管理不上班 薪水必須照給

榮富國際法務管理集團 業務部門魏若湘
新聞內容
疫情升溫,被居家隔離人數已增至 5,000 人,如果被隔離者是勞工,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長黃維琛表示,被強制隔離的勞工可以請「防疫隔離假」,雇主不能不給假。因不能歸責於雇主,所以法令上不要求雇主給薪,雇主可以給薪,也可以不給薪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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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說,如果雇主沒有給薪,勞工可以向衛福部申請防疫補償,一天補償 1,000 元。如果雇主有給薪,就不能申請防疫補償,因為衛福部資源有限,所以立法時決定資源不重複給。請防疫假、雇主又不給薪,才可以申請防疫補償。

近期防疫險很夯,網友討論到如果沒買到防疫險,可以從哪彌補損失。黃維琛建議勞工可以請防疫隔離假,他說,這是單獨的假別,勞工請了,雇主不能不給假。而且請防疫假不影響考評、全勤獎金等等。

當然,如果勞工覺得請特休假或者扣半薪的病假對自己有利,只要雇主同意,黃維琛指出,法令上沒有說不可以。

重點整理:
最近疫情關係,造成很多企業上的狀況,今天就搭上時事的熱潮:
➜ 不需要居家隔離,老闆超前部署,請員工先在家:要給薪。(民法 487 條)
➜ 被強制隔離:員工可請防疫假,不可影響考核、全勤獎金,老闆可給薪可不給,若沒領到薪水可申請防疫補償;另外照顧者也可申請喔。(點我看詳情)
➜ 員工不小心好像中標需住院治療:請病假,30 天內半薪,可申請醫療給付。

其他補充
➜ 如果員工是因公事染上疫情,須受隔離,那雇主薪水一定要給。這個狀況,也算是職災的一種喔,雇主須予以補償(勞基法 59 條)。
請大家照顧好自己,戴好口罩,勤洗手,盡量先避免群聚~

法條來源:全國法源資料庫
新聞來源:經濟日報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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